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市紫丁香人造花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市紫丁香人造花厂建设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镇小望村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志彪 ******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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