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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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采购。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有限公司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57.5549 万元 2.1.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交付招标人使用; 2.2 招标范围: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的采购,包括礼让行人抓拍相机、补光灯、抱杆机箱、智能终端管理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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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被授权代表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证明; (3)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投******银行代扣证明); (5******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7)投标人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分支机构视为同一家投标单位。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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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18时 至 2024年11月18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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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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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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