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佛山市顺德区霸之途合成材料厂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ZY240730B01佛山市顺德区霸之途合成材料厂(废气、噪声)健(1).pdf
佛山市顺德区霸之途合成材料厂年产硅酮免垫密封胶100万支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