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报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高青县黄河路92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备注 |
1 |
高青150MW/3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
******有限公司 |
******街道大芦湖水库以南、樊******有限公司拟建芦湖100MW“渔(农)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内预留场地) |
******有限公司 |
202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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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