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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葑街道办事处小区围墙栏杆改造项目采购公告(JSZC-320591-SZHR-C2024-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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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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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办事处小区围墙栏杆改造项目 JSZC-320591-SZHR-C2024-003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3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HR-C2024-0031 

项目名称:******办事处小区围墙栏杆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招标控制价:小写:******.29元 大写:壹佰叁拾肆万壹仟叁佰捌拾玖元贰角玖分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概况:

工程规模:******街道辖区内部分住宅小区建成时间较长,围墙存在倾斜裂缝、栏杆锈损缺失等问题,需进行围墙翻建和栏杆更换

项目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具体地址以甲方通知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施工范围:******办事处小区围墙栏杆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范围内小区围墙改造(修缮土建)、韶山花园围墙改造(安装工程)等图纸内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施工项目组应配置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至少各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安全员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4.技术要求:

4.1按施工图组织施工。

4.2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平面布置、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和里程碑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明晰可行。

4.3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商务要求:

5.1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及完成期限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注:在合同工期内,如甲方委托任务已达到合同金额的工作量,在乙方完成相应施工任务后,可按合同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如合同期满时,甲方委托任务不足,则甲方有权终止任务委托或者延长工期继续委托施工任务直至达到合同金额,乙方均不得拒绝或提出任何赔偿。

5.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项目进度款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已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5%(扣除相应罚款,如有),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70%,工程通过审计后付至审计总额的97%,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

支付方式:转账。

5.3包装和运输: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包装和运输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4保险:成交单位的工作人员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5质量保修期2年。

6.报价方式要求: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

7.验收标准:按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最新行业标准及《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验收通过,并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及完成期限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注:在合同工期内,如甲方委托任务已达到合同金额的工作量,在乙方完成相应施工任务后,可按合同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如合同期满时,甲方委托任务不足,则甲方有权终止任务委托或者延长工期继续委托施工任务直至达到合同金额,乙方均不得拒绝或提出任何赔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4-09-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控制价中各子项暂估金额: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韶山花园围墙改造-修缮土建

286200.73

2

临芳苑三区围墙改造-修缮土建

224011.21

3

群星苑围墙改造-修缮土建

96698.35

4

徐家浜围墙改造-修缮土建

146608.08

5

夏家桥围墙改造-修缮土建

187787.81

6

娄葑安洁物业各小区零星维修改造-修缮土建

377273.53

7

韶山花园围墙改造-安装工程

22809.58

 

******.29

注:表格中所列项目金额为暂估,具体以甲方的发出的任务单为准

(一)报名截至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0519-******************

4、售价:免费。

5、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投)标采购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9: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4年9月30日9: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响应文件网上提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均视为无效响应。

5、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6、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通园路28号

联系人:庄燕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广场B座1905室

联系人:卢翊炆、夏莉琴、丁菊妹、张爱敏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翊炆、夏莉琴、丁菊妹、张爱敏

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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