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编号:WGSS-XDJT-Z-******
四、项目性质:国企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激光充时服务
六、预算金额:750000元
七、项目内容:************有限公司空港崇悦店,******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后续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八、申请理由:
************有限公司崇悦店2024年总共25台数字电影放映机激光充时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自从2017年影院部分放映设备改造、租赁中影激光放映机,中影光峰是中影激光放映机唯一授权的激光光源供应商,现使用的电影数字放映机并升级装配中影光峰激光光源的放映机设备,激光光源设备所有权属于中影光峰,激光光源设备充值,则需通过中影光峰充值平台进行指定设备租赁时长授权设备使用时间。
************有限公司进行激光充时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有限公司
十、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职务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许一峰 | 高级工程师 | ******集团 |
汪振相 | 高级工程师 | ******电视台 |
邵伟生 | ******中学) | 温州市电化教育馆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中影光峰是中影激光放映机唯一授权的激光光源供应商,现使用的电影数字放映机并升级装配中影光峰激光光源的放映机设备,激光光源设备所有权属于中影光峰,激光光源设备充值,则需通过中影光峰充值平台进行指定设备租赁时长授权设备使用时间故。故建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行后续激光充时工作。
综合上述,依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47号文苑大楼7层
******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577-******
十五、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