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沱浍河航道(李口至临涣段)整治施工0******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合肥市淮北市濉溪县,沱浍河航道(李口至临涣段)整治工程起点为省界李口集,终点为淮北市濉溪县韩村镇临涣闸上,航道里程约29.37公里,按Ⅳ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设计尺度为45m×3.2m×320m(底宽×水深×最小弯曲半径)。本工程范围为整治航道14.04km(k15+330~k29+370),陆上土方约124万m3(含试验段土方约64万m3),水下土方约149万m3,护岸约10.55km,临涣闸上锚地,改建韩村北桥(主桥采用105m钢桁架桥),2段干地施工试验段,9座靠船墩,临涣水文站设施补偿工程,拆除工程,跌水工程,环水保工程等(不含临涣锚地)。
项目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
项目工期:2023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7日。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5ZB
包件编号:皖沱SWHHL01包
物资名称:水稳碎石混合料
数 量:13400吨(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交货时间:2024年11月-工程结束,具体进场时间以项目部计划为准。
交货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中交二航局沱浍河项目指定施工现场,落地交货。
3.1生产经营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委托代理授权书,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日生产和供应能力均在1000吨以上。
3.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同类产品2021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在类似相关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2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结算资料及与结算金额对应的发票)。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集团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系统。
3.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9月30日至 2024 年10月9日上午 10 时 00 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0月11日10 时 00 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PM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3.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3650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9100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3%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650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