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安防平台建设项目磋商邀请
******公安局的委托,对智慧安防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安防平台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tjgjcs2024-186
二、采购项目预算:78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基本资格条件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1月至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8月29日起至2024年9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409室(详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领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公安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盾路30号
联系人:曾警官
联系电话:07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联系人:孔伶、刘冰、易子杰、刘展
电话:0731-******-8437、******
******公安局的委托,对智慧安防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安防平台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tjgjcs2024-186
二、采购项目预算:78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基本资格条件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1月至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8月29日起至2024年9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409室(详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领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公安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盾路30号
联系人:曾警官
联系电话:07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联系人:孔伶、刘冰、易子杰、刘展
电话:0731-******-8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