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无缝钢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PB******)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无缝钢管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采购的无缝钢管类型、规格及数量如下:
序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性能规格 |
需求量 (理论重量、吨) |
备注 |
1 |
无缝钢管 |
D22、壁厚3.0,材质20#钢 |
20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2 |
无缝钢管 |
D27、壁厚3.0,材质20#钢 |
2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3 |
无缝钢管 |
D32、壁厚4.0,材质20#钢 |
6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4 |
无缝钢管 |
D45、壁厚4.0,材质20#钢 |
6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5 |
无缝钢管 |
D57、壁厚4.0,材质20#钢 |
15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6 |
无缝钢管 |
D76、壁厚4.0,材质20#钢 |
15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7 |
无缝钢管 |
D89、壁厚4.5,材质20#钢 |
15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8 |
无缝钢管 |
D108、壁厚5.0,材质20#钢 |
20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9 |
无缝钢管 |
D159、壁厚6.0,材质20#钢 |
20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10 |
无缝钢管 |
D219、壁厚6.0,材质20#钢 |
12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11 |
无缝钢管 |
D273、壁厚7.0,材质20#钢 |
12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12 |
无缝钢管 |
D325、壁厚8.0,材质20#钢 |
12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13 |
无缝钢管 |
D426、壁厚9.0,材质20#钢 |
30 |
双层熔结粉末外防腐层,总涂层厚度≥400μm |
14 |
无缝钢管 |
D108、壁厚5.0,材质20#钢 |
40 |
三层PE防腐 |
15 |
无缝钢管 |
D159、壁厚6.0,材质20#钢 |
50 |
三层PE防腐 |
16 |
无缝钢管 |
D219、壁厚6.0,材质20#钢 |
70 |
三层PE防腐 |
17 |
无缝钢管 |
D273、壁厚7.0,材质20#钢 |
50 |
三层PE防腐 |
18 |
无缝钢管 |
D325、壁厚8.0,材质20#钢 |
70 |
三层PE防腐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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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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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 以上数量为暂定需求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钢管计量单位是以其实际长度的理论重量(吨)为准,不是过磅重量。
3) 投标人对每种规格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综合单价, 此综合单价每月调整一次,调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最终结算价款=∑当月调整的综合单价×当月实际采购量。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4)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合同供货期限: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在供货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5每批次交货量:按不同规格的管材每批次240~5000米不等。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2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之前有所投产品(所投产品是指无缝钢管)在国内城市输油或输气行业500万元以上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0日0:00至2024年9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074;。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性,则对剩余的有效投标进行评审。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采用支票或者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须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给招标人。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证书和投标文件密码信封(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
12.其他事项
12.1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何工 冯工 |
电话:020-****** ****** |
传真:020-****** |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
邮编:510000 |
******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