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0106
项目编号: CXZX198-CG/SG241105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国道344线与同土公路交叉口道路安全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0
最高限价(如有): ******.3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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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国道344线与同土公路交叉口道路安全提升工程 | 红寺堡区国道344线与同土公路交叉口道路安全提升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 | 1 | 本工程位于红寺堡区大河乡,对国道G344线交叉口范围进行3.5米加宽改造,增设入口50米减速车道、出口80米加速车道以及左转50米专用车道,渐变段长度均为50米,主线偏移段长度取80米;对同土公路交叉口范围进行改造,改造长度210米,并对进口增设3.5米专用左转车道,路口增设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3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 |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2.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3.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2-12 17:00:00 至 2025-02-19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25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2-25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8 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00 进行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建议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自行携带电脑并做好网络连接,以便二轮报价。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同时发布。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8.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周鹏鸿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明宇、吕淼、杨彩春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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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