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大板桥张曼颖口腔门诊部设置审批前公示
官卫医公〔2024〕第129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限公司举办口腔门诊部的申请。经初审,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情况公示如下:
1.名称:******有限公司大板桥张曼颖口腔门诊部
2.类别:口腔门诊部
3.法定代表人:任俊
4.主要负责人:张曼颖
5.地址:******办事处板桥社区二甲小组段家大院商铺后半段2-3层。
6.诊疗科目:口腔科
7.床位(牙椅):0(5)
该医疗机构设置批复前公示期为10天(2024年8月21日-8月30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中共官渡区纪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组,电话:******
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电话:6******
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