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原党校住宅楼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评估机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被征收房屋:大观园以东、中心路以西、众成国际小区以南、高青县电影院以北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共有住宅房屋20套,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附属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二、评估内容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含房屋占用范围内国有土地的价值)。
2、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的价值。
三、评估期限
从入户查勘、评估作业、初步评估结果公示7日,到出具评估报告需要在15天内完成。
四、选定程序
(一)评估机构接到本通知后按要求报名并提报相关资料;
(二)报名工作结束后,我单位将从审核合格的评估机构中推荐3家作为候选评估机构;
(三)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从候选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1家评估机构。
(四)被征收人未能协商选定出评估机构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投票或者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从候选评估机构中选定1家评估机构。
五、报名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含)以上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指派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能够满足本项目评估需求。
六、提报资料
1、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报名表;
2、单位简介;
3、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指派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5、评估承诺书;
6、近三年从事房屋征收(或拆迁)评估的业绩情况。
七、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过期视为放弃该项目评估机构选定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飞,电话:******、******,地址:高青县清河路九号机关综合办公楼412
******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