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第2次
一、采购单编号:P-XJ-24-014597
二、采购单名称:第二次宁波大榭集司2024年9月实心轮胎前轮采购公告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9-16 08:30
四、报价有效期:2024-12-15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冷文青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
九、询价类型:公开
十、评标地址:******有限公司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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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心轮胎前轮 | 4 | 条 | 13% | 报价时,必须在盖章的报价单及电子报价上注明实际交货日期。 | ******有限公司 | 355/65-15-24PR(钢厂配方) | 作业环境为废旧金属作业胎,上机使用时间不得小于1000小时。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验收合格且收到有效发票40个工作日内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无预付款,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采购方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4、报价产品必须完全符合采购方的品牌规格等技术要求,不得擅自更改品牌、型号、规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营业执照上需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如贵司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6、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7、报价单请注明所供应的材料为全新合格正品。如我司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原厂质保书,材质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请贵司在报价时予以承诺。如有假货, 假一赔三。如数额较大,按刑法相关规定处理。8、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9、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10、如延迟交货或验收不******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中选后无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或未按期提供产品或提供的产品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予以暂停供应商报价资格6个月 ,一年内累计2次上述不良行为,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采购活动。
发布日期: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