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医院颅内压监护仪及颅内压测量及引流针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或其代理商前来报名。
一、 招标编号:jzef-2024-07-1-3
二、 招标内容
******医院颅内压监护仪及颅内压测量及引流针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备注:1、首次投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标书首次报价,否则二次报价无效。
三、合格竞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须提供产品三证;
3.如果所投产品是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是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4.投标人如非所投产品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须有制造商法人签字和制造商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如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是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是一、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是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一、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竞谈: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曾参与我院其他项目招标且中标之后违约的。
(5)投标资料不全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其他:对投标书中的所有资质材料、彩页和使用说明书等,投标人必须承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招采活动过程中存在恶意扰乱评标秩序、影响评标结果、串标、围标等现象,相应供货商将列入本院招标采购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院任何招采活动。
四、投标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产品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必须与投标书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
2.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最新生产批号,不可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如果公示期或合同期内发现供货商拿已淘汰的设备及耗材应标,公示期内将取消拟中标资格,合同期内将终止合同执行。
3.对于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达不到1及2所述,我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至2024年 9 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医院器械科。
3. 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报名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20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且胶装成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医院药械楼1楼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医院
地 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大道511号
邮 编:330012
联系人:徐老师 祝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1)******
******办公室: 李老师 (0791)******
一、 招标编号:jzef-2024-07-1-3
二、 招标内容
******医院颅内压监护仪及颅内压测量及引流针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颅内压监护仪 | 1 | 台/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颅内压测量及引流针(普通型) | -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颅内压测量及引流针(脑室型带引流) | -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标书首次报价,否则二次报价无效。
三、合格竞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须提供产品三证;
3.如果所投产品是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是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4.投标人如非所投产品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须有制造商法人签字和制造商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如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是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是一、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是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一、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竞谈: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曾参与我院其他项目招标且中标之后违约的。
(5)投标资料不全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其他:对投标书中的所有资质材料、彩页和使用说明书等,投标人必须承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招采活动过程中存在恶意扰乱评标秩序、影响评标结果、串标、围标等现象,相应供货商将列入本院招标采购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院任何招采活动。
四、投标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产品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必须与投标书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
2.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最新生产批号,不可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如果公示期或合同期内发现供货商拿已淘汰的设备及耗材应标,公示期内将取消拟中标资格,合同期内将终止合同执行。
3.对于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达不到1及2所述,我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至2024年 9 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医院器械科。
3. 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报名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20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且胶装成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医院药械楼1楼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医院
地 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大道511号
邮 编:330012
联系人:徐老师 祝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1)******
******办公室: 李老师 (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