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白铜尖子铜镍矿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针对芦山县白铜尖子铜镍矿遗留洗选厂、尾渣厂等进行修复治理,主要包括:废弃构筑物拆除清理、防渗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供应商需完成水土污染监测与复垦效果监测,对植被进行管护,监测管护时间为3年,更正为“主要建设内容针对芦山县白铜尖子铜镍矿遗留洗选厂、尾渣厂等进行修复治理,主要包括:废弃构筑物拆除清理、防渗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供应商需完成对植被的管护,管护时间为3年”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8月25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17时00分前到账”更正为:“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9月5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17时00分前到账”。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8月26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4年9月6日09时30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24年8月15日17时00分前”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24年8月26日17时00分前”。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4年8 月10日17时00分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4年8月21日17时00分前”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