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4-18354)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23日
一、评标情况
深圳市烟草宝安公司原经营业务用房附楼加固工程施工项目,总价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701254.82元,施工总工期 60个日历天。开工日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总工期以开工之日起算,竣工日期以承包人完成合同的全部工程内容后竣工验收合格为准。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608856.28元;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且通过本项目涉及相关部门验收认定;
(4)服务期: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5)项目经理:雷志军,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9、异议接收邮箱地址:******。
三、其他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20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24时00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烟草宝安公司
地 址:******街道大浪社区28区隔岸商务中心101
联 系 人:张先生
******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贸园210栋东座3楼CD单元
联 系 人:成锐标
电 话:******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