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900F******27
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张江中心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供应商,请有意者并具备以下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我行报名。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依据上海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通知及《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要求,******银行张江中心顺利完成水平衡测试,并将测试报告报送本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备案,拟委托第三方水平衡测试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水平衡测试需要对中心各用水单元和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地测量、统计和计算,根据水量平衡原理,分析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以达到水量平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冷却塔测试、水平衡测试调查分析、用水计量仪表配置及安装、管网改造、用水设施配置、报告编制等内容。
(二)技术服务要求:
1、项目咨询目标
依据《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25、《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和《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等技术文件要求及设计图纸等其他要求,结合我行张江中心用水现状,对水表配备率、水表计量率、用水环节、用水工艺、用水设备及用水合理化分析等开展测试工作。最终出具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并将测试报告报送本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备案。
2、咨询工作内容
(1)冷却塔测试。对冷却塔进行水流量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2)文件资料及现场调查。对中心历年用水情况及现状进行调查;结合委托方能够提供的给、排水竣工图纸,对用水设施配置情况进行调查。
(3)用水计量仪表安装,用水管网及用水设施改造。
(4)水平衡分析。根据水量平衡原理,分析查找问题,提供改造方案
(5)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并将测试报告报送本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备案。
(三)实施计划
1、预计服务时间:2024年11月-2025年12月(整体进度时间安排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
2、服务要求:现场整改安装完成,在2周之内完成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可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将咨询服务工作分为不同阶段开展:
(四)咨询团队
服务咨询方方应保证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的稳定,原则上团队负责人不得变动,人员流动比例不得超过15%,人员流动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五)交付成果及验收标准
响应人的交付成果是反映其工作完成质量的重要依据,本次项目交付成果如下:
******银行张江中心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报告应明确反映我行张江园区水平衡测试情况,并配合完成报送本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备案工作。我行将根据报告中用水管理的持续改进建议,有选择性地落实相关措施,以达到加强用水效率管理的目标。
二、资质要求(此项所有要求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3年(含)以上,营业执照中含本项目相关业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分支机构参加报名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2.提供被授权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包含授权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法人身份信息、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且须由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可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报名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报名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特殊资格要求
******水务局《上海市水平衡测试机构能力评价评估结果》入围名单;拥有五年内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案例(可具体描述案例要求:如服务行业、服务期限等),并提供三年内相关服务案例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需包含首尾页及含名称、签署日期、签字盖章页为准,加盖公章)。
三、报名须知
1.报名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须知内容(详见附件1),如违反须知条款内容,将依据本行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实施相应的处罚。严禁列入本行黑、灰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和禁入处罚期内参与项目。无不可抗力原因,报名供应商不得中途退出,一年内累计二次及以上无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响应的,将列入本行灰名单级供应商,实施相应处罚。
2.报名供应商须按照上述第二款要求按序准备纸质材料1份(须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行集中采购中心,接受快递方式寄送。同时须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单个邮件附件不超过50M,且不能以超大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内容须清楚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未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将拒收,后果将由报名方自行承担。
4.采购人收到报名供应商纸质版报名资料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邀请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应标工作。
四、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10:00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琳
联系电话:021-61899335
电子邮件:******
地 ******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D栋7楼)
邮 编:200002
******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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